當前位置: 首頁>傳承國粹,有法可循——《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實施六周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以下簡稱《中醫藥法》)于2017年7月1日施行,是我國第一部全面、 系統體現中醫藥特點和規律的基本性法律, 是中醫藥領域的根本大法,在中醫藥事業發展中具有基礎性和全局性的作用,是開展中醫藥工作的基本遵循和依據。
實施六周年,讓我們一起重溫《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全文共9章,包括“總則”“中醫藥服務”“中藥保護與發展”“中醫藥人才培養” “中醫藥科學研究”“中醫藥傳承與文化傳播”“保障措施”“法律責任”“附則”。
《中醫藥法》頒布及實施時間
《中醫藥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于2016年12月25日通過,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醫藥法》立法背景
中醫藥是中華民族的瑰寶,是我國醫藥衛生體系的特色和優勢,是國家醫藥衛生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國家高度重視中醫藥工作,堅持中西醫并重,中醫藥事業取得了顯著成就。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中醫藥事業發展面臨一些新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中醫藥服務能力、中藥質量、中醫藥人才培養、中醫藥理論和技術方法的傳承與發揚等方面。為了在法律制度上解決這些問題,需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基礎上制定一部較為全面的中醫藥法,依法保障中醫藥事業的發展,促進健康中國建設。
《中醫藥法》立法總體思路
(一)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管理制度,保持和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
(二)貫徹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要求,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充分發揮中醫藥在醫藥衛生事業中的作用。
(三)堅持扶持與規范并重,在推動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同時,注意預防和控制風險,保障醫療安全。
(四)處理好與現行法律的關系,在中醫藥管理上,執業醫師法、藥品管理法等法律已有規定的,本法不再重復規定,僅對其中不適應中醫藥特點和發展需要的制度作適當調整。
《中醫藥法》重要意義
中醫藥法的通過對中醫藥事業發展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義。
(一)中醫藥法第一次從法律層面明確了中醫藥的重要地位、發展方針和扶持措施,為中醫藥事業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中醫藥法針對中醫藥自身的特點,改革完善了中醫醫師、診所和中藥等管理制度,有利于保持和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同時,中醫藥法對實踐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作了有針對性的規定,有利于規范中醫藥從業行為,保障醫療安全和中藥質量。
(三)中醫藥法的出臺有利于提升中醫藥的全球影響力,在解決健康服務問題上,為世界提供中國方案、中國樣本,為解決世界醫改難題做出中國的獨特貢獻。
文章來源:國家中醫藥管理局